有关外教聘用合同的几点建议
不同的聘用机构给外籍人才准备的聘用合同是不一样的,但都是经过法务审核过的。
有的合同洋洋洒洒十几页,有的聘用合同几页就结束了,但不管什么样的合同,都必须有薪资,工作地,工作时间等内容,这也是申请工签提交资料审核合同里必须有的内容。
作为专业的外教中介机构,我们的建议是合同不宜过于繁琐,只需要把该交代的介绍清楚,确保没有争议,规定好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即可。如果过于繁琐,有些外教阅读起来会比较吃力。
最近给一个外教发送合同的时候,一开始发的合同简约明了,外教看了也比较满意,但是学校想让外教教其他的课程体系,所以又发了另外一份合同,合同繁琐,十几页,外教看完合同后给的反馈是更倾向第一份合同。其实工作内容是一样的,薪资也是一样的,有的时候合同过于详细也可能会达到适得其反的效果,外教并不喜欢过于繁琐的合同。
之前还有一位美国外教,面试的时候觉得各方面都挺好,薪资也能接受,但是合同发了以后,外教反馈有很多问题,一份合同跟修改作文似的,做的各种标记,然后我们一一去跟学校确认,最后也没有谈妥,只能放弃。
有的学校的聘用合同把迟到时间的长短和相应的薪资都写的很详细,甚至占用了半页纸,虽然这样写没有错,但是外教并不喜欢这样的合同,因为他们也是想着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教学。
什么是有效的标准的聘用合同呢?
薪资水平,合同里必须明确薪资水平,并标明税前还是税后,这规定着这学校还是外教会承担个人所得税。
工作地。如果是学校直接聘用,工作地直接写学校就可以,但我们现实遇到的情况是,很多学校会把招聘委托给有经验的中介,由中介负责招聘及签证办理,中介发放薪资,这就需要外教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跟中介的雇佣合同,需写明任职单位名称,一份是盖学校章的签证办理合同。
我们也知道,给外籍人才发送的合同必须是中英文版都有的,这就要求中英文合同一致,以免出现不必要的误解,虽然有的合同里规定,当出现不一致时,以中文合同为准,但是毕竟大部分外国人是不懂中文的,他们只认英文合同,以我们的工作经验来看,很少不一致的情况出现。
合同必须有聘用单位的盖章和外教的手签字。有在这里我们建议学校,及时给外教发送盖章合同并和外教保持积极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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