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易代通使馆认证网
外教在华期间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及公证指南
在中国教授英语的外籍教师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也称为犯罪记录检查证明)以证明他们在中国无犯罪记录。这是在办理相关事宜时的必要条件。以下是外籍教师申请和公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指南。
1. 申请
外籍教师可以在他们的居住地县级以上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外籍教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 在中国境内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费用
2. 翻译
无犯罪记录证明境外使用需要翻译。外籍教师可以自己翻译,但必须在翻译文件上签名并注明日期。另外,翻译文件必须经过认证,可以是中国公证处或外籍教师所在国的认证机构。
3. 公证
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在中国公证处公证。外籍教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翻译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公证费用
公证处将检查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并将文件盖上公证章。公证后,无犯罪记录证明才可以被相关部门承认。
4. 有效期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有效期为六个月。如果外籍教师已经在中国境内工作,他们需要在签证到期之前再次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