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上篇《外教招聘前期学校需要注意什么》,当外教办理好一切手续,携带好一些证件以后,就到了外教招聘的中期,这个时候学校需要注意什么呢?
中期就到了学校和外教签订员工劳动合同的时候了,合同的签订是需要非常慎重的,双方一定要认真商量并协议后,再进行签署,因为外国人是非常重视合同的,一旦签订后,学校就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被人进行管理外教,否则外教会产生很大的意见。学校也要在签订合同之前认真查阅中国法律规定的在与外籍人才签订合同上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行事。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如果聘用的外国人用人单位和被聘用的外国人应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该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与聘用国内员工的劳动合同有所区别,这些区别体现在:
1、与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与国内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则没有具体时间的限制。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不可以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直接续签,必须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履行手续后才可以进行续签,《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其就业证即行失效,如需要续订,该用人单位应在合同期满之前30日内,像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延长聘用时间的申请,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告劳动、公安部门、交还该外国人的就业证和居留证件。而与国内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可以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直接续签。
如该外国人系由在国外有总部的用人单位总部派遣到国内工作,建议国内用人单位与总部明确在该员工的派遣方面的相关问题,包括派遣时间、工资待遇等。从理论上说,该外国人的劳动合同关系仍系与总部建立,与用人单位建立的系劳务关系。经向劳动部门咨询,如系由总部派遣,用人单位无需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由境外派遣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聘雇期限。如相应的证明材料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