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前两篇《外教招聘前期和中期学校需要注意什么》,当外教办理好一切手续,携带好一些证件,签好了合同以后,就到了外教招聘的中期,这个时候学校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如果学校和外教发生了劳动争议该怎么办?
如果学校和外教之间就劳动合同问题发生了争议之后,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进行协商,我国用人单位与外国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后适用的法律问题《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应该严格按照《劳动法》处理。
二、如果外教和学校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吗?
如果学校只给所聘用的外教办理了工作许可证,但是并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属于违反劳动法吗?要知道,工作许可证是衡量一个外籍员工是否有权在中国就业的一个标尺,当一个外籍员工在中国办理了工作许可证之后,他就具有了在中国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资格,因此,在学校给外教办理了工作许可证之后,外教就具有了在中国工作的权利,所以即使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也是适用于劳动法的。
三、如果女外教在持工作许可证之间怀孕,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按照规定给女外教休产假呢?
如果学校所聘用的女外教,在任职期间怀孕了,但是学校并没有和女外教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学校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让女外教休产假吗?关于外国女员工的规定,不仅是《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里有所明确,在劳动法的配套法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也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既然外国女员工是持有工作许可证在学校进行工作的,那么这份工作也是适用于劳动法的,那么,她也同样适用于劳动法的规定,应该是享受休产假的权利的。
四、如果学校想要辞退外教,需要怎么做?
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外籍员工的规定有:
1、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则只能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解除合同。
2、用人单位必须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学校想要辞退外教,应该分四步:
第一步,找一个充分的理由,与外教协商一致;
第二步,出具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直接通知外教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步,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第四步,支付经济赔偿金。